為進一步加強我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的管理,確保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順利實施,根據財政部辦公廳、商務部辦公廳、國務院扶貧辦綜合司《關于開展2018年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18〕102號)和省商務廳《關于推進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工作的通知》(陜商發〔2018〕3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總則
(一)本制度適用于承辦吳堡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的企業及項目業務管理單位。
(二)承辦企業是指經合法依規并通過吳堡縣政府采購流程確認的項目實施主體。
(三)本項目由吳堡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工作領導小組主管,由電商辦具體負責。
第二條 項目管理原則
(一)節約原則:項目建設應秉承厲行節約、資源整合、信息共享、避免重復建設的原則,對可利用現有資源進行整合和提升的項目,原則上應優先充分整合和利用現有資源,充分利用農村現有資源,使資源發揮更大效益。
(二)務實原則:項目建設應堅持實用原則,注重提升項目建設的實際效果,使資金效益最大化。
(三)高效原則:項目建設應堅持高效原則,加強溝通,及時反饋,按項目計劃和時間節點完成項目進度。
第三條 項目承辦單位(企業)選擇
根據《吳堡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縣項目實施方案》,實施項目的申報和管理,嚴格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采取專家評審、競爭性談判、公開招標等方式確定承辦單位(企業),并向社會公示。
(一)項目承辦單位(企業)需具備條件
1.申報單位(企業)必須承諾中標后在吳堡縣境內注冊公司,且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從事電子商務或物流、培訓等業務;
2.申報單位(企業)產權明晰,管理規范,具有健全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無違法或受到行政處罰的記錄;
3.具備從事電子商務服務行業的專業團隊,有國內大型電商渠道資源和其他縣電子商務示范縣創建項目經驗的優先;
4.申報單位(企業)必須在縣電商辦進行電商及相關聯企業的備案。
(二)項目承辦單位(企業)職責
1.嚴格按照項目實施方案要求和時間節點,順利完成項目各項工作內容;
2.保證項目資金??顚S煤唾Y金使用安全,設立項目專門賬戶,不得蓄意騙取專項支持資金;
3.按照電商辦要求如實填報項目進度、資金使用等情況及其他需填寫的統計調查表;
4.接受電商辦及相關職能部門對項目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5.配合電商辦開展項目調度、督查、驗收及績效評估等工作;
6.及時報告項目執行中的重大事項;
7.及時向電商辦反饋出現的問題和意見建議;
8.建立項目執行情況月報告制度,原則上項目承辦單位(企業)每月應向電商辦詳細報告項目進度、績效及資金使用等情況。
第四條 項目評審
規范項目資金審核行為,保證項目審核的效率、質量和廉潔。組織好項目建設程序、預算和決算的評審核查,確保資金安全運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組織項目評審會,評審會本著客觀、公正、公平的原則,獨立開展評審工作,評審會參加評委不得少于5人(專家不少于3人),否則,評審結果無效。評委有權對項目情況進行質詢,匯報人對匯報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評委認為有必要時可以提出重新考察并親自參與項目的考察。被評審會否決的項目,一個月內不得重新上會。
第五條 項目監管
要加強項目監管,確保項目質量;建立項目公示制度,向社會公布項目的建設方名稱、資金等內容,并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建立項目臺賬制度,便于監督與跟蹤管理。
(一)電商辦職責
1.審核項目實施過程中有關材料、實地考察及業務指導等;
2.監督、協調、處理項目執行中的有關問題;
3.組織或者委托第三方進行項目驗收等;
4.組織進行項目績效自評。
(二)縣財政局職責
負責對項目資金使用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配合電商辦做好項目管理、調度、驗收等工作。
(三)縣審計局職責
對項目實施進度和項目效益進行全程跟蹤審計,并協助做好項目評估審驗工作。
第六條 項目驗收
按照中省市相關文件精神和《吳堡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縣項目實施方案》,對項目建章立制情況、項目計劃完成情況、項目建設公示、工程招投標、項目管理和運行機制、項目建成后的社會和經濟效益及項目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全面驗收。
驗收方式
1.本項目驗收采取階段驗收的方式,每完成一個階段性任務均可申請階段性驗收。
2.項目驗收采取現場檢查、聽取報告、查看材料等方式進行,由項目驗收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3.項目驗收由縣電商辦組織或委托第三方進行驗收。
4.完成項目驗收工作后,作出驗收結論。對于達到驗收條件的項目,及時頒發項目驗收鑒定證明,對達不到驗收條件的項目,限期要求整改,并及時組織復驗。
(二)項目驗收程序
1.項目承辦單位(企業)在項目完成后向電商辦提出驗收申請;
2.電商辦會同縣財政局、審計局等相關部門或委托第三方進行專家評審,并將驗收結果上報領導小組;
3.電商辦對于驗收通過的項目進行網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和意見反饋。公示期間有異議的項目,經調查屬實,由電商辦組織重新復核;
4.電商辦出具項目驗收通過、重新復核或者驗收不通過文件。
(三)應當提交的材料:
1.項目驗收申請;
2.項目實施總結報告(需闡述項目投入、完成情況、運營效果、取得成效等);
3.項目所達到的預期效果、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等說明性材料;
4.項目投資審計報告及有關發票復印件;
5.項目資金的決算表;
6.其他相關材料(包含圖片資料、影像資料等);
(四)不予通過驗收的情況
1.未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項目實施方案中建設內容的;
2.提供虛假驗收材料、文件或者數據的;
3.未經領導小組批準,隨意變更項目建設內容的;
4.其他不予通過驗收的情況。
第七條 項目評估
項目績效評估包括項目組織、項目實施、資金使用、檔案管理、實施效果等內容。項目建成驗收后,電商辦提出申請,報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扶貧辦組織評估小組對項目進行績效評估。對績效評價中發現的問題,項目承辦單位要及時提出改進和加強管理的措施和整改意見,電商辦要加強檢查督促落實,不斷提高項目資金的使用效益??冃гu價中若發現違紀行為的,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理。
第八條 其他規定
電商辦及其他政府部門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存在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與項目實施單位(企業)及個人串通、弄虛作假,蓄意騙取專項資金,利用職務之便,吃拿卡要、收受他人財物等行為的,將依法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進行嚴肅查處。
第九條 附則
(一)本辦法由吳堡縣電商辦負責解釋。
(二)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